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bob娱乐官网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8:1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着力打造“电接触+”的发展的策略,重点进行电接触材料产品研究开发,引领行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电接触材料业主要涵盖了触头材料、复层触头及触头组件三大类产品,通过二十多年的研发沉淀和技术积累,公司已从原有的银触点供应商成功转型为电接触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领先者。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同时,通过投资并购、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方式,拓展贵金属循环回收、智能制造及工业自动化等新业务,构建“电接触+”新业态。

  电接触材料被大范围的应用于继电器、断路器、接触器、传感器、工业控制等产品,是电器完成“接通-传导-切断”电流以及信号产生和传输的功能载体,其电接触性能是影响电气与电子工程可靠性的关键,在低压电器领域有“低压电器之心脏”的称誉。基本的产品为触头材料、复层触头及触头元件,能够为客户提供电接触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白银和铜,上游供应商主要为贵重金属大型生产或贸易企业,原材料供应充足,稳定。企业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同时为满足客户采购的及时性需求,公司主要原材料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状况等,实行多批次、小批量的采购方式。该模式可以有效地保持原材料的合理库存,加速原材料周转,减轻压力,降低白银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安排生产计划,同时备有部分安全库存以及时响应客户的真实需求。具体过程为:客户向销售部下订单,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客户订单情况及未来销售预期制定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的生产计划,结合材料库存、产品生产周期和订单的交货周期等,确定原材料的采购种类、采购量和采购批次,再由生产部组织生产。质量环境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和客户质量发展要求制定产品质量操控方法并做好产品的质量管理计划,做好原辅材料和产品的验收、入库及出库。

  公司实行“订单销售”的直接销售模式,直接面向客户进行销售。目前,公司国内客户按地域划分主要分布在华东区域、华南区域、西北区域、华北区域、东北区域、西南区域、华中区域,各区域均有相应的业务人员负责管辖区域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国外市场由国际贸易部通过电子商务开展工作,目前已与中国大陆(包括香港地区)以及欧洲、亚洲、美洲、澳洲、非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关系。公司营销中心具体执行下游客户的市场开发与销售维护工作。为加强技术沟通,公司通过研发技术中心以技术参与的方式与下游客户之间建立了便捷的技术服务渠道。研发技术人员参与到销售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产品应用的服务工作,针对客户的疑问和使用反馈,及时做出回复和调整产品性能。

  公司主流产品电接触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白银,近年来,随着下游家电、办公设备、汽车以及航空、军工、5G等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公司电接触材料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使得公司对原材料白银的采购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而公司现在存在产线的所有的环节均会产生一定量的含银废角料,是一种良好的可回收资源,公司近年来已逐步开展对含银废料的回收再利用,争取实现环保、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公司为实现精益化生产模式,提高生产物流管理效率,近年来通过不断的人才引进、资产金额的投入,自动化项目已取得一定成效,为公司优化电接触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公司自动化产品已有柔性执行平台、智控板卡、柔性供料器、工业机器人、产线管理软件、标准应用模组等多种类别,公司将加强研发,除了满足自身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升级需求,还将积极开拓市场,进军智能制造及工业自动化领域。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4,550,442.98元,较上年度增长47.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03,819.04元,较上年度下降39.59%。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包括本公司、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温州伟达贵金属粉体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晋达柔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达合金材料(欧洲)有限公司(英文名:Fuda Alloy Materials Europe GmbH)。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子公司相关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达武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议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做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中天运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44,203,819.0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9,681,358.49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纯收入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62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74,84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即以135,445,15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35,612.40元(含税)。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25,024,482.3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203,819.04元的56.6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现状及财务情况后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企业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1年6月14日。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的有效延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推进,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6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证并购”)合计持有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达合金”)5,78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4.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证并购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06,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当前持股数量为5,475,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限制性条件和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山证并购将依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意愿决定是不是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以上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庆忠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企业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情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2020 年末,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0余人。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4,096.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4,723.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755.86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5,991万元。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中天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项目合伙人张敬鸿,200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灵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8年1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晓红,199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张敬鸿、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晓红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灵通,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0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0万元,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其业务量确定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其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后,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认可,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表示认可,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得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的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都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赞同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达合金”)的持续督导机构,负责对福达合金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就2020年度福达合金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人员对福达合金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公开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公开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福达合金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福达合金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